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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靠谱调查公司 女子声称自己在过去四年中遭受多次家庭暴力并导致骨折。 她的丈夫是一名公务员
2023-12-26 10:04

▲ 女士郑某的3年警察报告收据4年。

郑女士手上的伤痕。

“如果不是我觊觎他是公务员,有房有车,又找到了一个和我收入差不多,负责,关心我的男人,我相信我会过上幸福的生活。”美好生活!” 前天晚上,郑女士带着5岁的女儿一起来。 再次出现在宝安凡凡派出所门口。 她向警方反映,四年来,她多次被丈夫拳打脚踢,并曾3次报警求助。 法医专家认为其中两人伤势较轻。 去年年底的一次家庭暴力事件导致她骶椎骨折,经法医专家诊断为骨折。 轻伤。 但由于夫妻俩对骨折原因意见不一,警方表示证据不足,并未立案。 郑女士表示,她会聘请律师,准备离婚事宜。

郑女士:

婚后家庭暴力经常发生

郑女士告诉记者,去年12月21日晚,被丈夫殴打后,她带着女儿离家出走,搬进了朋友的出租屋。 可以说已经过去半个月了,但京报记者仍能看到她手上、腿上多处伤痕。

郑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范健派出所的3份《报警回执》和《法医身份证明》。 记者看到,郑女士第一次报警是在2009年5月3日。经法医鉴定,郑女士头皮、背部、四肢多处受伤,伤势评估为轻伤; 第二次报警是在2010年。12月3日,法医鉴定也显示受轻伤; 第三次是2012年12月21日深圳靠谱调查公司 女子声称自己在过去四年中遭受多次家庭暴力并导致骨折。 她的丈夫是一名公务员,法医鉴定显示,郑女士第五骶椎骨折,鉴定为轻伤。

郑女士本人声称,丈夫的暴力对待对她来说几乎是家常便饭。 除了女儿,她在深圳没有其他近亲,向警方求助是她唯一的选择。

至于家庭暴力的原因,郑女士表示,是因为丈夫重男轻女的封建心态。 两人于2004年通过婚姻介绍所相识,并于2008年结婚。之后,郑女士生下了一个女儿。 “我女儿出生后,我丈夫和他的家人对我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,因为我丈夫是家里唯一的儿子,他希望我能给他生一个儿子。”

郑女士还说,从2009年夏天开始,她发现丈夫回家后无论天气多热,都不洗澡、不睡觉。 郑女士怀疑丈夫有外遇,这也是夫妻矛盾不断升级的原因之一。

郑女士说,最近一次家庭暴力中,她的丈夫用凳子打断了她的骶椎。 “他一边打我一边录音、拍照,简直是变态!”

郑女士坦言,早年嫁给丈夫时,她相信他会当公务员,有房有车,能够解决深层次问题。 然而结婚后,丈夫不仅不给她生活费,还经常向她要钱。

警方:证据不足立案困难

对于郑女士的说法,京报记者询问了她的女儿豆豆(化名)。 豆豆举起手指放在自己的头和脖子上,点点头示意妈妈被殴打的地方。 “我爸爸也打我,他也经常打我妈妈。”

郑女士告诉记者,她的丈夫是宝安区工商部门的公务员深圳外遇侦查,姓欧。 昨天上午,京报记者致电欧先生。 他要求记者先去范前派出所核实情况后再说话。 挂断电话后,他说道:“妈的!” 郑女士提到,当她和女儿被打时,都会向丈夫的战友秦某求助。 先生深圳私家侦探公司招聘 ,记者又给秦先生打电话,对方骂道:“这是他们家的事,记者们管好自己的事吧,混蛋!”

郑女士认为,丈夫应该承担刑事责任。 警方为何不立案调查? 对此,范陈派出所杨副所长表示,2012年12月21日晚,当时唯一在场的第三方,即夫妻俩的女儿,进入房间报警。 她没有看到整个过程,夫妻俩在录音时也有不同的看法。 丈夫坚称是妻子拿菜刀砍他时摔倒造成的。 ”郑女士没有向警方解释,事发当晚她的臀部受伤,伤情评估是后来做的,因此证据和事实不足,很难立案。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是,这个家庭存在家庭暴力。”

律师:

家庭暴力造成轻伤需承担刑事责任

广东智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元申认为,受害人因家庭暴力受伤,经鉴定符合轻伤标准,施暴者违反了刑法规定,涉嫌构成猥亵罪。故意伤害罪,应当承担刑事责任。 家庭暴力案件中,受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,但不立案侦查,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,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。不予立案并作出进一步决定。

“即使受害人没有受到轻伤,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仍然可能涉嫌犯罪。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虐待罪,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进行殴打、责骂的行为”。 、挨冻、挨饿、生病时不给食物等待遇、侮辱等手段,身心摧残、酷刑,行为恶劣。” 黄元申表示,只有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的积极介入,家庭暴力不再是清官们难以解决的“家务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