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鲁木齐全能调查----不成功,不收费
私家侦探没有获取个人信息的“特权”
2023-10-11 10:11

来源:《检察日报·法治报》2023年8月8日第10297期第四版

杨露嘉

“行踪调查”、“夫妻忠诚度调查”、“寻找人和地点”……目前,一些机构以侦探、调查名义在网络上十分活跃,声称自己“拥有大量高科技”。工具”,可以为客户提供上述各种服务。 但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和真假难辨的诈骗行为却不少(据法治日报8月7日报道)。

在我国,“私家侦探”并不是一个被社会认可的职业。 它更多的是一个形象名称,专指从事调查业务的机构或个人。 早在1993年,公安部就发布了《关于禁止开设“私人侦探社”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。原国家工商总局也明确规定,严禁私人经营侦探业务,市场监管部门尚未批准登记以“私家侦探”为经营范围的企业。

那么,为什么私家侦探还有发展空间呢? 根据民事诉讼法“谁主张提供​​证据”的原则,当普通公民因“婚外恋”等情况导致家庭财产被秘密转移私人侦探调查公司,或者遇到逃债者下落不明等情况时,由于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取证能力且精力有限,会委托一些从事证据调查的个人或机构协助寻找、收集、固定证据。 此外,在报案一些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的初期,也要求当事人履行一定的举证责任私家侦探没有获取个人信息的“特权”,往往当事人会主动寻求私家侦探的服务。

根据法律规定,个人信息的种类多种多样,不仅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通讯方式、地址,还包括一些行踪、财产状况、账户密码等,也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并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。 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授权不得侵权。 私家侦探吃的是“信息米”,而这碗“信息米”很容易涉及到他人的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。

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:“自然人享有隐私权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入、泄露、披露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。” 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十条还规定: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他人个人信息,不得非法买卖、提供、披露他人个人信息。 ”。 私家侦探利用非法手段随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牟利,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构成威胁,严重损害公民合法权益,扰乱正常社会秩序。要采取有效措施,依法坚决打击和打击“私家侦探”违法犯罪活动。

近年来,私家侦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频发,部分私家侦探因此被判刑。 今年6月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布的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件中,陈某某、于某某、陈某乙案再次以名义实施侵权。帮助“调查并找到他们的妻子”。 私家侦探对公民个人信息背后的真相发出警报。 此案不仅表明国家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严格保护是全面的、不留“家务事”盲点。 只要违反法律法规,无论出于什么目的,都不是侵犯他人个人信息的理由,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。 但同时也告诫人们深圳私家侦探电话 ,私家侦探没有法外特权,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牟利。

当然,也不能完全忽视个人协助调查的必要性。 对于因婚姻问题、债务问题、恩怨纠纷等原因想寻求私家侦探帮助解决问题的客户,应积极寻求法律手段解决问题。 同时,司法机关也要适应人民群众更高的司法需求,比如采取加强申请调查取证制度建设等措施,畅通人民群众维权渠道。